盐城市社会福利院为盐城市民政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市区公开招聘在编护士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富有爱心,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敬业奉献精神。
2、女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全日制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4、年龄30周岁以下(
5、盐城市区(含盐都、亭湖、开发区乡镇)户籍。
6、在市区二级及其以上医院工作满2年,符合回避规定条款。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由市民政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盐城市社会福利院(市人民南路与盐渎路交汇处,26路公交车终点站)。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盐城市社会福利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个人所在单位从业经历证明。
4、资格审核。
报名者携带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市人事局和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①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聘用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
②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以专业知识为主。
③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名额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中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得分高的优先。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时着重对应聘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了解。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适或弃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将在盐城人事编制网和盐城市社会福利院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拟聘用人选。
(五)聘用。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它任何单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用人单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咨询电话:88055266(社会福利院),86660427(市民政局)
监督电话:86660415 88190415(市民政局监察室)
盐城市人事局 盐城市民政局
二00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