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金华市农业机械研究所均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所需条件
招聘 |
单位 |
预算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要求 |
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纯社会公益类 |
全额拨款 |
植保 |
1 |
植物保护 |
大学本科 |
/ |
①从事植保工作2年及以上;②30周岁以下( |
金华市农业机械研究所 |
准社会公益类 |
全额拨款 |
专业技术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及自动化、农业工程机械化及自动化、农业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大学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专业技术 |
1 |
微电子学、自动化控制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金华市人才市场(金华市政府南门对面,丹溪路1195号二楼)。
3、报名提供材料: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等材料。其中植保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5、报名费8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30%,专业知识科目30%,面试40%计入总分。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一年内国内、国际重大时事,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综合基础知识》(2008年版);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本专业知识。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职位,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进入面试。
3、考试时间:
四、体检、考核:
依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
朱花芳(市农业局)0579-82468057
孔向军(市农科院)0579-82050162
芮士法、杨俊(市农机所)0579-82050137
金华市农业局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