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用人机制,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确保补充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经研究决定,2009年下半年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常州市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与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0日至1991年9月15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研究生学历(全日制)且具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或生源。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05年以来在我省公务员招考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考试和考核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实施,网络报名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
(一)招聘岗位查询
2009年下半年我市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从
常州党建网(www.czdj.com)
常州人事网(www.czrs.gov.cn)
常州考试网(www.czks.cn)
常州人才网(www.czrc.com.cn)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报名网址:常州考试网(www.czks.cn)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用人单位在网上根据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用人单位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也可要求考生电传或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除经市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确属紧缺专业职位外,统一设立1:3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
(四)网上确认
1、报考者应在24小时后在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确认。
缴费确认时间:
确认网址:常州考试网(www.czks.cn)
2、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
3、通过银行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费、笔试费共计98元。
4、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6617131、86617125。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北直街35号)进行现场缴纳。
5、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资格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考生可于2009年9月23日9:00时至25日期间内,在常州考试网(www.czks.cn)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四、考试、考核办法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常州人事网(www.czrs.gov.cn)、常州考试网(www.czks.cn)、常州人才网(www.czrc.com.cn)上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10:10-11: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10月20日12:00起在上述网站上公布。
(二)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主管部门会同各招聘单位负责。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综合素质测评人选,并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综合素质测评原则上由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部分招聘职位因专业性、技能操作性强,可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或技能操作加试,加试方式及内容详见《常州市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公开招聘的结构化面试试题原则上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命题;专业或技能操作加试试题由各主管部门或市组织人事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命题。结构化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各1名,其余考官原则上须具有三级面试考官资质,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到场进行现场监督。
面试成绩原则上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有专业或技能操作加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加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与考察
综合考核测评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各单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招聘单位按照招考工作的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市组织人事部门提交考察合格人选的综合考核测评报告,并根据市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公示内容应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拟录用部门、职位、各科成绩、综合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四、聘用管理与待遇
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根据《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其人事关系由人才服务机构代理一年。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管理与监督
市组织人事部门是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政策指导、业务管理和检查监督。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与监督,认真审核用人单位的综合考核测评方案,全过程参与并指导实施。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912、85681915
考务咨询电话:0519-86617131、86617125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905
六、本简章由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2009年下半年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