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执行助理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参加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政治历史清楚,与本院干警无配偶、近亲属关系;
(三)具备从事执行助理专业技能(打字速度在45字/分钟以上,签订聘任合同时须在80字/分钟以上);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cm以上(含168cm),年龄在20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21日至1989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年满32周岁不再续聘,自行另谋职业。
(五)具有法律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相应学士学位;
(六)具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
(七)经审查,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
二、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同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1:00-16:30;报名地点:苏州市高新区人才市场(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1楼)。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个人简历、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3)准考证发放:考生凭个人身份证于2009年9月22日下午(1:00-16:30)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政治处(411办公室)领取。
2、笔试
(1)时间:2009年9月23日(星期三)上午。
(2)内容:法律专业知识考试。
(3)笔试地点(另定)。
3、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以专用打字测试软件(金山打字通2006版)进行看打考核,考生应注意打字速度与正确率。考生可打两次并自行选择一次作为技能测试成绩。
(1)时间:2009年9月23日(星期三)上午。
(2)内容:打字速度与正确率。
(3)测试地点(另定)。
4、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1)面试时间:2009年9月27日(星期日)下午。
(2)面试地点(另定)。
5、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占30%)和面试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照招工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
(4)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报苏州高新区人事局办理备案手续。
(5)试用期满2个月后,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聘任合同。
三、本简章由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8127020(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二ΟΟ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