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湖县审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投资项目审计工作力度,根据《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经县政府同意,金湖县审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3名,其中:工程造价审计员2名;财务审计员1名,主要从事工程造价审计和财务审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学历、专业、职称及资格要求:1、报考工程造价审计员岗位必须具备:①工程类专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②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类中级造价员编审资格或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2、报考财务审计员岗位必须具备财经、财会、审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以上专业方面的中级职称。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工程造价审计员、财务审计员需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造价、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财会工作经历(2006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五)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2009年9月1日-9月15日到金湖县审计局二楼办公室报名(金湖县健康西路45号),联系电话:0517-86888746。
由金湖县审计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如实填写《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费100元。于2009年9月2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招考职位与报考人数须达1∶3比例方可开考。
(二)笔试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具体为:工程造价方面:土建、安装、装饰、市政、水利等工程造价知识;财务方面:财会与审计业务相关的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职位笔试人员成绩,按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成绩按1:1确定招聘人员。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体检办法》,体检结束后进行公示,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后待遇与管理
对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517-86805669
县人事局:0517-86805412
六、本简章由金湖县审计局负责解释。
金湖县人事局
金湖县审计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