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历史清楚,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3.自愿从事所应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吴江市畜牧兽医站 兽医 2 博士 临床兽医、预防兽医 吴江市基层动物防疫站(松陵、汾湖、盛泽、震泽、桃源) 兽医 5 硕士及以上 临床兽医、预防兽医 吴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农产品检测中心) 检测检验 1 硕士及以上 无机化学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8月25日-8月26日(9:30—11:30;13:30—16:30)。地点:吴江市人事局综合管理科(吴江大厦A座5楼A566)。
2.传真报名:即日起,在8月26日16:30之前将报名材料传真至吴江市农林局人事科,传真号码:0512-63980666;传真后需通过电话确认,农林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12-63980659,63980669。
(二)报名时提供材料:
1.填写《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现场报名的需提供相应原件,传真报名的在领取准3.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传真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
(三)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 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向按规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或农村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吴江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通过传真报名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纳笔试考试费用。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考试三部分。
(一)笔试
内容为《综合知识》、《申论》、《专业知识》三门。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计算(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30%,《申论》占40%),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拟招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分数线(进入面 试的考生不足1∶6的,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技能操作考试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拟招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操作考试名单。技能操作考试以考察专业技能为主,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公示
在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40%)从高到低按拟招数1∶1的比例确定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体检合格者按照《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后在吴江人事网(http://www.wjrs.gov.cn/)公示7天,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应聘者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期间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七、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以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咨询电话:0512-63980511,监督投诉电话:0512-63980508。
本简章由吴江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吴江市委组织部
吴 江 市 人 事 局
2009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