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射阳县教育系统2009年公开招聘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简章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射阳县人事局《关于下达2009年度全县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增人计划及进一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有关学校的编制和学科需求情况,特制定射阳县教育局2009年招聘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简章。
一、招聘职位
全县公办学校今年共招聘应往届高校毕业生47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表一。
二、招聘原则
1、按需用人的原则。应聘毕业生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学校缺编学科对口。
2、凡进必考的原则。所有参加应聘的毕业生必须经过笔试、面试考核方可聘用。
3、择优聘用的原则。在各学段学科用人计划指标内,按照毕业生在校情况鉴定、笔试、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
4、统一分配的原则。县教育局根据招聘毕业生的择校情况统一派遣,各学校不得擅自聘用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普通话表达能力良好;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应往届毕业生的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应聘毕业生须为射阳籍。
(二)应聘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表一。
(三)参加招聘的毕业生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建筑、服装、计算机、汽修等紧缺专业学科除外)。
四、招聘方法
毕业生的成绩总分为100分,分三块组成,其中毕业生在校情况鉴定,占10%;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
根据毕业生在校情况鉴定成绩和笔试成绩总和,按从高到低顺序以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三块考核的总成绩排名情况,从高到低分由应聘者按学段学科依次自行选岗。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招聘简章于报名前15天在射阳电视台《教育天地》栏目、射阳人事人才网、射阳教育网和县教育局公示栏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18日——7月20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三楼人教科(合德镇德发大道11号)。
3、报名材料: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第一学历毕业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
由教育局、人事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射阳县教育系统2009年公开招聘应往届毕业生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并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另交面试费100元。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1、毕业生在校情况鉴定,占10%。根据下列情况进行积分: (1)学历情况。师范类研究生学历得20分,非师范类研究生学历得16分,国家“211工程”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得16分,国家“211工程”非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得13分,其他院校师范类本科学历得13分,其他院校非师范类本科学历得10分,专科学历得7分。(2)获奖情况。在校期间每获得一等奖学金一次的得2分,二等奖学金一次的得1.5分,三等奖学金一次得1分,此项得分16分封顶;在校期间获得省教育厅表彰的得8分(不重复计分),获得校级综合表彰的一次得3分,获得院级综合表彰的一次得2分,此项得分14分封顶。(3)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指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或学生党员得10分。(4)专业成绩。80%--50%必修课科目达良好以上(80分及以上,下同)分别得10分、9分、8分和7分,其他成绩均得5分。(5)其他特殊情况。在学校期间参加过省级以上运动会并获奖,英语取得六、八级证书,有较高等级的计算机证书等情况的视情适当加分,但加分不超过10分。(6)志愿者情况。2008年经县同意招用的志愿者得20分。积分时,一律凭原件或毕业院校证明材料。
2、笔试,占50%。➀开考条件。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间有差额方可开考。➁笔试范围。分学段学科,高中组为高一、高二新课标规定的内容,初中组为初二、初三新课标规定的内容,小学组为五、六年级新课标规定的内容;职教组为本专业高一、高二年级的相关知识;幼教组为幼教学科的相关知识。➂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➃笔试时间及地点。拟定于2009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分进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占40%。➀确定面试人选。毕业生在校情况鉴定得分和笔试得分,合计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岗位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➁面试内容及方法。说课内容与笔试学段学科相一致,主要考核应聘毕业生的课堂教学基本功。➂参加面试人员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核。按选聘岗位的计划数,依据应聘者三项积分总成绩,按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每个学段每个学科的考核对象,考核由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组织,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六)健康体检。对考核合格的对象,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确认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人数空缺时,在应聘本学段本学科人员中按三项积分总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选择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三项积分总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对所报学段学科的所在学校进行选岗,不选岗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因自动放弃选岗出现空缺时,该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 公示。在射阳县人事人才网、射阳教育网站以及用人单位的公示栏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公示发布之日起算。
(九)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用人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报教育局、人事局鉴证备案,同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对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的解释权为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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