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沛县招聘80名中小学教师简章 7月21日至24日报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09年全县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其中高中20名,农村初中30名,农村小学30名。
一、招聘条件
(一)高中教师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只限沛县现有公办高中(含职教中心)已经聘用的教师报考(以聘用合同书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内(
(二)初中教师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以内(
(三)小学教师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28周岁(
(四)应聘人员应专业对口,非师范类、小学教育本科报考专业,应与其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一致。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五)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教育工作的。
二、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报名程序及方法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7月21日至24日(7月27日上午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7月28日
面试时间:8月1日
公示时间:8月2日至5日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2:30到5:30。每天公布报名结果。报名结束后,将报名者信息公示三天。
(三)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聘用合同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时要填写《沛县中小学教师招聘登记表》,每人填报一个志愿,只填报学校类别,不填报到具体学校。
(五)原则上每科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的2倍才能开考,如有的科目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2倍,仍可以开考,但是招聘计划按缺考人数的2:1递减。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100分考核制。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主要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二)面试:笔试成绩及格者,按学科招聘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现场抽取课题,先备课,后说课,备课30分钟,说课10分钟。评委现场评分,当场亮分。
五、确定拟聘人员
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计算出每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公示
拟聘人员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应聘学校报到,凡一周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如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子华(沛县县委常委),副组长贺伟(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员为监察局、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司法局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郑恒良(沛县教育局局长)。选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公证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88(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89616891(县教育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89622586
沛县人事局
沛县教育局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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