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实验初中2009年招聘教师简章
因事业发展需要,经如皋市教育局批准,本校现公开招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语文 1人; 体育 1人。
二、招聘范围:
如皋市普教系统内在职在编的中学教师,语文学科面向全市招聘,体育学科面向如城地区招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要求:
1.思想表现好,师德高尚,清正廉洁,作风正派,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或高中),具有师范类初、高中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二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应聘者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中至少有一项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相一致。
3.担任中学教师3年及以上,即2006年9月1日前参加中学教育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语文教师需达二级甲等。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到本校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各岗位报名人数不限,但每一名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本人须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缴报名费100元,并提供下列材料:
⑴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⑵学历证书(原始学历及最高学历);
⑶职称证书;
⑷教师资格证书;
⑸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⑹如皋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⑺如皋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等证书或证明;
⑻辅导学生竞赛获奖的证明材料;
⑼发表、获奖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⑽能证明本人水平、能力、业绩的其它材料;
⑾2吋近期免冠照片3张(彩色、黑白均可)。
注意:
①以上材料是资格审核和实绩打分的依据,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供齐全,否则后果自负。
②除照片以外的其它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验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交本校收存。
2.资格审核:
对照本简章“招聘对象的基本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可进入下一程序。
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大于招聘人数时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实绩评审:
资格审核结束后进行实绩评审,满分为100分。根据实绩得分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
4.面试:
面试方式为上课,总分为100分,时间20分钟,着重考查应聘者的教育理念、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课堂应变能力、教学创新能力以及教学基本功。
面试不及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5.综合打分:
将面试、实绩评审得分按一定比例合成得出综合得分,面试、实绩评审分别占85%、15%。
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程序的人选。
6.体检: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时,按综合得分依次递补。
7.公示:
体检合格者作为聘用的初步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如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不予聘用。
8.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如皋市教育局根据各方面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调动手续,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7月14日下午2:00—7月15日下午5:00,报名地点:如皋市实验初中教导处。
2.面试时间、地点:7月16日上午8:00,如皋市实验初中。
六、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活动在如皋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实验初中组织实施,如皋市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全程监督。
2.本《简章》由如皋市实验初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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