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引导大学生到农村任教,应首先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并实现城乡教师工资由省级财政统一支付。甚至应根据具体农村学校艰苦程度的不同,给予农村教师额外的艰苦津贴,如此方才有望既加强了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又有效促进了大学生就业。
今年开始,全国各地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需求应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掌握,公开招聘考试,按规定程序择优聘用,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教育部表示,坚决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师资力量,一方面也能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此举确实能清理出一些原本可能被“关系户”侵占的教师岗位,至于其“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政策,若没有先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效果恐怕不容高估。
首先是城乡教师编制倒挂的问题。根据是否有教师编制而区分的教师内部“同工不同酬”,是备受舆论关注的一个不公平现象;对编制被大量行政人员所侵占的问题,教育部已经在着手清理。然而,更严重的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编制不足的状况。因为教育部门在分配教师编制时,本身就是城乡区别对待的:为什么23个农村小学生才能拥有一个教师,城市里却是19个小学生就可以拥有一个呢?如果说因为相对较高的工资水平,还有人愿意以代课教师的“二等公民”身份在城市学校接受歧视待遇的话,农村学校要想聘请代课教师,则只能是那些被人严重瞧不起的“清退”对象了。
其次,鼓励引导大学生到农村任教,待遇问题显然最关键。农村学校缺少教师却不敢去招聘,也难以招聘到优秀教师,城乡编制倒挂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城乡教师待遇相差实在太多。很多人放着有编制的农村教师不干,也愿意到城里学校去当没编制的“二等公民”,原因正在于此。如果无法统一待遇,同样是新招聘来的大学生,同样的教育程度和业务水准,那么,谁该当待遇差、工资低的农村教师?大多数人恐怕都不愿意吧?届时会产生一大堆新的问题。
目前,中小学教师工资一般以县级为单位进行管理,由县级财政支付,贫困地区不足之额则由中央政府转移支付,但挪用、拖欠教师工资情形时有发生。为此,林毅夫教授曾建议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事实上,当我们不仅站在农村教师工资被挪用拖欠的角度,而是立足于城乡教育公平的更高视野,更有必要实现统一的,其实是一定行政区域内的城乡教师工资水平———既然中小学教师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聘,城乡平等的教师工资水平也可以考虑由省级财政来统一支付。
要实现促进城乡教育公平与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有机结合,应首先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并实现城乡教师工资由省级财政统一支付。某种程度上,城乡教师工资水平不仅要统一,甚至应根据具体农村学校艰苦程度的不同,给予农村教师额外的艰苦津贴,如此方才有望既加强了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又有效促进了大学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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