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安全应急工作,加快安全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园区安全应急信息平台技术人员1名,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68年9月23日至1991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
4、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毕业院校为全国“211工程”院校,专业为计算机类(有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工作经历或取得计算机软件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优先);
5、能进行中心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工作,熟悉SQLServer、MySQL、ORACLE等主流数据库,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含创建、维护、性能分析等),能熟练使用数据库的管理维护工具;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户籍不限。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2日—10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南京化学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大楼406室,南京市六合区方水路168号)。
2、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报名条件规定的其他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上交两张两吋同底免冠照片。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审核确认,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程序和方法
考试形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主要包括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专业技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5名的考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网站(www.ncip.cn)公示。
四、体检和考核(政审)
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结合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等情况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政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考生中择优递补。
五、录用审批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网站(www.ncip.cn)公示,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实行人才租赁或签订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考生中择优递补。
六、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可以实行人才租赁或按劳动合同管理,在租赁协议或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标准5-6万元/年左右,转正后工资标准10万元/年左右(具体可根据实际工作能力面议)。
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本简章由南京化学工业园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58390687、58394759
南京化学工业园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