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水务局招聘3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市新沂河调度工程管理处、市淮西水利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单 位 专 业 人数
市新沂河调度工程管理处 水利工程 2
市淮西水利工程管理处 水利工程 1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并本人自愿者,于2009年7月23日—24日到宿迁市水务局人事处报名(405房间),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二寸照片3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2、报名者填写《“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由市人事局、市水务局在“宿迁人才网”和“宿迁水务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后无问题的作为拟聘用人员。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手续。试用期6个月,高校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0527-84399019(宿迁市水务局纪检组)。
五、招聘政策咨询
本简章由宿迁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市水务局人事处 0527-84399019
市人才服务中心 0527-84353007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才网:http://www.sqrc.cn
宿迁水务网:http://swj.suqian.gov.cn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水务局
更多信息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