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长荣京剧院、淮安市淮剧团是我局下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集体),主要承担文艺演出职能。为适应文化事业发展、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1名。现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六号),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见体检标准)。
3、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发布公告
在市人才网站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演出或获奖的作品(研究成果)整顿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于2009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到淮安市艺术综合楼5楼省长荣京剧院院办(市大治路5号)报名。缴考试费每人100元。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于2009年8月11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前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501室(市健康西路130号)领取笔、面试准考证。
3、笔试
凡报考同一岗位人数达5人(不含5人)以上的,须参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的统一笔试。
凡报考同一岗位人数5人(含5人)以下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及考试用书,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
(1)参加同一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岗位拟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不足5人的全部参加面试。(2)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3)进入面试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面试采取专业面试方式。(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据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录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生12个月),待遇按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0517-83665515
本简章由淮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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