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聘校医院护士、药士公告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校医院护士,1人。
聘用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
2.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
3.具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岗位二:校医院药士,1人。
聘用条件:
1.中专以上学历,药学专业毕业;
2.应届或具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二、聘用办法及待遇
根据学校《关于对部分岗位实行人才派遣用人方式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聘。在招聘截止日期后两周内由用人单位组织业务素质考核,若两周内未接到面试通知说明未通过初步审核,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
上述岗位新聘人员的聘用方式为人才派遣,与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签订人才派遣聘用合同,支付协议工资,缴纳医疗、养老等保险。
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南航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申请表》,注明应聘岗位,为避免因网络故障导致电子简历丢失,请尽量选择投递书面材料(含《南航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职称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或通过邮局寄送。如无特殊说明应聘材料均不退还。
如不方便书面投递或邮寄的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简历。
招聘截止时间:2009年9月1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闾 浩 赵海燕
地址:南航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10房间
电话:025-84892461 电子信箱:
南航人才招聘网址
书面简历投递地址:
南京市御道街29号 南航人事处高级人才办(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10房间)
更多信息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