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苏省太仓市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太仓市人事局同意,拟对我市农村(不含陆渡)小学及幼教中心部分学科教师进行第二次公开招考,有关事项如下:
一、学科、人数、对象、条件
招聘对象:2009年太仓籍生源师范类、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2008年太仓籍生源师范类毕业生。
招聘学科
人数 专业、学历条件
专业 毕业学历
小学语文 5 小学教育、中文 本科及以上(师范类生源可专科)
小学数学 5 小学教育、数学 本科及以上(师范类生源可专科)
小学英语 4 英语 本科及以上(师范类生源可专科)
小学科学 1 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地理 本科及以上(师范类生源可专科)
学前教育 5 学前教育、艺术类、小学教育 本科及以上(师范类生源可专科)
有关说明:
1、应聘者毕业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限定专业一致。
2、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学前教育学科的,报考时可放宽至二级乙等,但被录用后必须在见习期内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符合上述有关条件、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报考。
二、报名时间、地点、材料
报名者需携有关材料,于2009年7月20日至22日到太仓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办理报名手续(工作时间内)。
所需材料:⑴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1式1份(从太仓教育信息网下载或前来领取,A4纸);⑵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含报名登记表上1张,背面均写好本人姓名);⑶个人自荐材料(需含有就读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推荐表和有关获奖、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前来考试时验证原件,验证后原件由本人带回)。
报名截止后,由太仓市教育局将汇集的《太仓市教育局招考教师报名登记表》和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名册报太仓市人事局审核,初审通过者由太仓市教育局通知参加考试。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并提供有关材料,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情况不实的,取消报考、录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
由太仓市教育局组织公开招录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包括笔试(总分为100分)和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程改革等)和相关学科内容。
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纳(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可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经审核确认后减免)。
根据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在各学科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录用
由太仓市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在太仓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发给录取通知书,签订就业协议书。若因教育事业需要增加录用人数,则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被录用的新教师由太仓市教育局通过组织系统内“双选”或统一调配安排工作单位(农村小学及幼教中心)。新教师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见习期一年。凡正式录用的新教师服务期5年,必须遵守我市中小学教职工流动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见习期满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见习期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关系,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
邮政编码:215400;
联系电话:0512-53531169,53531159。
太仓市教育局
200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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