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关系迈向战略合作伙伴时代
时政: 新华网北京7月2日电(黄庭满)近几个月来,中国城市关系领域中的一系列事件引人关注。中国多个城市主动出击,高调宣布建立双方或多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5月25日,南昌和宁波签署协议正式缔结为友好城市,建立起两市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展开全面战略合作;5月22日,南京、合肥、南昌共同签署《科学发展战略对接与合作备忘录》;5月5日,上海和武汉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沪汉全面战略合作的协议》;4月10日,连云港和西安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两市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
应注意的是,这一动向绝不是孤立的“年度现象”。事实上,它是去年中国一些城市先期探索的继续。去年4月、9月、12月,连云港市就分别与兰州、西宁和洛阳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9月23日大连和锦州签署两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一个月,宁波和武汉也确立了两市战略合作关系。
此间观察家指出,综观上述事件,“战略合作”已成为中国城市合作关系中的一大关键词。中国城市之间如此密集地开启战略合作新局,绝不是时间上的巧合,而是一个信号,表明中国城市决策层的发展眼光开始转变,曾经成为主流的“囿于行政区各自为政发展”热潮渐趋消退,正以积极的姿态建立城市间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一新局将可能成为解决中国经济运行中长期没有很好处理的对内开放和区域经济整合两大问题的突破口。
新起点:从交流式合作转向战略合作
改革开放30年,中国城市之间的相互合作主要停留在交流式合作层面,合作内容大多限于相互支持、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等。这种交流式合作是非正式的,对参与合作个体没有“契约性约束”,具有具体性、短期性、局部性、不稳定性特点,属战术性合作。
新型城市合作关系显然与这一历史做法不同。以部分城市战略合作协议内容为例,南京、合肥、南昌共同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提出,三市将进行理念、规划、市场、产业、文化、科技、载体、服务、机制等九个方面的“对接”,强调要“共筑优势发展平台”、“形成互动发展合力”、“共谋区域合作发展”,建立规划衔接、分工明确、布局合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市场统一、要素自由流动的经济共同体。连云港和西宁则明确两市联手扩大对外开放。宁波和南昌两市将力争三年内形成稳定的合作发展平台和体制。兰州与连云港提出两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隔年互访一次。
观察家认为,这些合作内容的战略性特点非常鲜明:
第一,战略合作协议大多冠以“框架”字眼,并明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框架”意味着合作内容的整体性和导向性;“框架协议”意味着协议具有法律效用,以“政府保证”的形式得以履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意味着城市间的关系是长期的、密切的合作关系。这表明,建立在这些意涵基础上的合作具有整体性、长远性、稳定性。这与无“战略”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同,也与无“战略”、无“伙伴”的“建设性合作关系”不同;
第二,战略合作协议均强调在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这表明合作内涵具有广泛性、全面性、深度性。这与没有“合作”的“战略互惠关系”不同,也与无“全面”的“建设性合作关系”不同;
第三,战略合作协议均以共同利益为诉求,以一体化为目标,充满“平等合作”、“共同”、“联手”、“互惠互利”、“合作发展”等字眼,这表明合作行为的本质不只是为了参与一方的发展,而是出于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长期共赢考虑;
第四,战略合作协议均强调创新合作交流机制,强化双方或多方各级别的联系沟通和协调,这表明城市之间的合作不是“拍脑袋的权宜之计”,而是开始朝制度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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