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同时,公告中也明确了不能报考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7年、2008年中央机关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另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也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