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纬政,依法治国,相信这是许多法学专业大学生的职业理想和人生目标,而成为一名公务员便是实现自己职业理想和人生目标的第一步。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实施。依据该法有关规定,凡是补充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一律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未列入实行和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但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各类机关、经批准列入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一旦需要补充工作人员,也应纳入考试录用主管机关组织的统一招考。由于我国公务员除包括国家各级政府行政工作人员外,还包括法官、检察官和人民警察,因此,公务员考试也是从事政法工作、担任法官、检察官和人民警察的必经之路。
尽管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各地公务员招考资格考试与职位竞争考试曾经并存实施,伴随着《公务员法》的施行,国家人事主管部门一再强调,要求全国各地积极实行公务员职位竞争考试,逐步取消公务员资格考试。目前,全国除北京市以外,绝大部分省(市)公务员招考均实行职位竞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