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2009-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
苏人通[2009]164号
市县新闻:各市、县(市、区)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资委、中小企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联、共青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省工商局、省工商联、共青团江苏省委共同制定了《江苏省2009-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落实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抓紧组织见习单位的申报和认定,做好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请各地在7月15日前将具体承办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工作方案报送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晓军
联系电话:025-83238910、83238916(传真)
电子信箱:jiangsr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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