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讯:近日,常州市物价部门推出多项收费优惠政策,力促该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这是继对毕业2年之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又一优惠。
各项减免费用的优惠政策为:常州市各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和高校,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就业服务活动,免收人才交流(招聘)活动门票费、求职登记费、介绍成功(个人被荐成功)服务费、跨省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服务费、微机信息资料查询服务费、自愿委托保存档案费(档案委托保管费)。
常州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免收工本费;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
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对因家庭困难贷款或领取助学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高校毕业生,凭相关证明免收报名费、体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