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观察
在审议和讨论中,许多代表委员认为,国际金融危机的“重锤”,能否进一步“敲”开垄断行业的大门,已成为政府的一道“必答题”。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增强经济活力,增加就业空间,已是当务之急。
改革开放30年,中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然而,一些垄断行业的改革始终推进艰难,坚冰难破。2008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7000亿元。
“这些利润中的大部分都是垄断企业贡献的超额垄断利润,他们挤压了其他经济形式的发展空间,使民营、外资等经济形式无法扩大甚至萎缩,并直接扭曲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造成收入不公和社会福利损失。”全国政协委员、民革黑龙江省主委何小平在列举有关数据后说。
“要加快打破行业垄断格局,允许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通信、石油能源、金融、交通、3G等领域。民间资本进入后,可以救活更多的中小企业,降低金融危机的风险,对当前稳定就业也有很大益处。”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呼吁。
“反垄断的大幕已经拉开,在垄断行为中,行政垄断首当其冲。”何小平委员说,在迈向法治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行政垄断已经成为经济高速增长的制度性瓶颈,“在世界金融危机爆发、我国经济增速减慢已成定局的背景下,反行政垄断更显重要。”
何小平建议: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退出对微观经济的管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更广泛地发挥基础性作用。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打破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的格局。通过民营企业的竞争,迫使国有垄断型企业加速改制,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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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的反垄断法有比较细致的规定,但我国现行的反垄断法仅8章57条,如此粗线条的法律框架,让本身就比较复杂的反垄断执行难以进行,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何小平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出台反垄断尤其是反行政垄断的相关细则,强化对行政性垄断的限制和制约,用法律弱化行政权力,完善监管体制。
反垄断,也成为民主党派的呼声。政协大会上,民盟中央专门向大会递交了《关于尽快制定〈反垄断法〉配套规章制度的提案》,建议:为增强反垄断法的可操作性,同时也为了建立全国统一的执法标准,有必要制定配套规章制度,对一些原则性较强的条文做出详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