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南京市人事局核准,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广播电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公开招聘简章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校为全额拨款市直属事业单位,基本职能为培养具有高等学历的应用型人才,开展继续教育、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各岗位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及其它相关要求。
(三)部分岗位要求有在相关高校、相关岗位工作的经历,具备一定的教学及管理能力。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见: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广播电视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
报名时间:10月28日至11月8日
报名方法:应聘者须填写《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个人自荐信一并发至rsc@njtvu.edu.cn。经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笔试主要内容: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知识、实用写作等。
笔试地点:南京市游府西街46号(具有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对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综合分析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地点:南京市游府西街46号。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试讲部分占60分、答辩部分占40分。总成绩计算办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七、公示时间、方式
体检、考察合格后,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广播电视大学网站(www.njtvu.edu.cn)、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网站(www.ncc.com.cn)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人事局审核备案。
九、咨询电话025-82212113,025-82212115
十、监督电话025-82212112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