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8名。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模具专业教师1名,电子专业教师1名,艺术装潢专业教师1名,学前教育专业教师1名,舞蹈专业教师1名,物流专业教师1名,教育技术专业教师1名,机电专业教师1名。
二、招聘范围
全省范围内200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200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所报岗位要求(见附表),普通话达到标准,学业成绩优秀。
(二)在职人员条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所报岗位要求(见附表)。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后出生)。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并且工作实绩显著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4年8月3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和要求。
(二)报名。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于2009年8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3号)报名。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于2009年9月1日上午9:00—11:0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09年9月1日(星期二)下午3:00-4: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职位笔试人员的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及报考职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的3倍,则直接进入面试。
2.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面试采取试讲和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和操作能力测试各50分,单项成绩在3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2009年9月2日(星期三)上午7:30开始。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核与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核、体检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
(六)领导研究。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七)公示。根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根据情况决定招聘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待遇
200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六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开发区同类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0517-83715028
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二00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表: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岗位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