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工作需要,充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洪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2009年洪泽县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详见《2009年洪泽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一)现场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4日—6月9日每天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洪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城东风桥东面人才市场三楼)
2、报名要求:考生提供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2009年洪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经工作人员对报名表初审后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二)网络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1、网络报名时间:2009年6月4日――6月7日18:00截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考生注意信件投递时间。
2、下载报名表:请考生登陆洪泽人事网(www.hzrsj.com),仔细阅读《2009年洪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并下载附件中的《2009年洪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表填写要求:请考生认真填写《2009年洪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使用A4纸型),所有需个人填写的栏目必须如实填写,照片采用扫描或数码拍照后,粘贴到报名表指定位置,报名表请注明详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4、电子信箱报名:考生填好报名表后请将报名表以附件的形式发至电子邮箱hzsydw@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洪泽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其中“×××”代表考生姓名。为方便工作人员确认审核,减少工作量,请不要重复发送,检查无误后再进行发送。考生只限填报一个岗位,多投岗位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表初审:我们将在24小时内及时审核报名表,请考生不要发信咨询,如有疑问可拨打报名点电话询问,电话0517-87229091、87208528。我们审核报名资格后,将及时发出确认函至考生信箱,告知其是否通过网上审核。
6、网络报名缴费:为了保证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方便考生网络报名,开通银行专门账户,接受考生缴费。请网络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于6月8日之前,向报名帐户汇入报名费100元,并将银行汇款回执单(回执单上请签名)拍照或扫描后发邮件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缴费回执单”,我们将及时确认并邮件回复。请保管好银行汇款回执单原件,届时凭回执单领取准考证和发票。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汇款,作为自动放弃处理。以下为缴费账户信息,
开户人姓名:曹树琛
帐号:622700129091004611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洪泽县支行
(三)准考证领取:请考生于2009年6月11日—12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到江苏洪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城东风桥东面人才市场三楼)领取准考证。其中,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且缴费得到确认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下列材料:(1)报名表一份;(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3张;(3)银行汇款回执单原件。逾期不到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考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和职位招聘人数比例须达3:1以上,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3:1相应削减招聘名额,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开考。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
笔试时间:2009年6月13日上午
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4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届时见准考证。
(二)报名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高校毕业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届时公布在洪泽人事网上,并电话通知入围考生。复审地点在洪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按笔试得分从高到低,以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结束后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并根据考生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实际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入围人员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组织。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洪泽政府网、洪泽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被聘用考生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列入编制内管理;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得低于三年,待遇按照我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业务和身体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洪泽县纪委、监察局:0517—87229902
洪泽县人事局:0517—87223531
六、本简章由洪泽县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7-87229091、8720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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