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江苏省信访局决定所属信访信息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江苏省户籍且在江苏省内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见附表)。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当面初审并现场确认的办法。
1、应聘者于8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应聘材料到江苏省人民来访接待中心4楼会议室(南京市鼓楼区漓江路19号)报名。材料包含: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江苏省信访局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表格可从江苏人事网www.jsppd.gov.cn下载),以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由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等。应聘者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可核查。
2、凡通过审核的,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和考核
考试方式为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及信访法规(国务院《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信息化基本知识。应聘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将笔试成绩列所聘职位前3名的应聘者作为考核人选。笔试成绩按70%、考核成绩按30%计入最后总成绩。
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信访局网站上公示。
四、聘用
1、根据最后总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根据最后总成绩及体检结果,每个职位提出1名拟聘人员,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3、对录用人员,由我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392624、83392233
联系人:宋永和、黄丽花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