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到以人为本的执法?
[答]:第一、科学撑握、理解和运用现代法律知识,是树立“以人为本”执法理念的前提。执法涉及的行业和领域几乎触及到社会的每个角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数百个,并且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许多新法规新情况层出不断。形势和责任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全面科学地撑握、理解和运用现代法律知识,去开展执法活动。这就使我们必然要拼弃过去传统的监管执法思维和模式,把对法律的片面理解升化到对法律精神的理性思维,把对执法方式的简单粗糙转化为遵循程序依法行政。要使每一个执法人员自觉地认识到,只有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才能让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关爱、温暖,才能让执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第二、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执法队伍是是树立“以人为本”执法理念的内在要求。
目前我们执法队伍的素质与完全履行我们的职能还有一定的差距,只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才能真正理解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精髓,才能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因此,加强队伍教育培训仍然是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针对基层普遍存在缺少执法办案骨干力量的现状,可以实行“跟班培训、岗位练兵”培训执法办案人员制度,由基层选派办案人员到专门办案机构从事一定时间的办案工作,办案机构为每位受训人员指定业务辅导员,指导受训人员和讲解执法办案业务技能,传授和交流办案经验。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培训,包括邀请本系统及相关部门经验丰富、理论水平高的专家,结合在执法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讲授,派出去到这些部门见习或取经等方式。
第三、建立科学发展的执法监督机制,是实现“以人为本”执法理念的保障。执法人员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执法权力,要保证其不被滥用,就必须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首先要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公开执法依据、条件和程序,自觉将监管执法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和信任度;其次是工商部门内部的法制机构和监察机构,要大胆履行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是天然的矛盾对立面,领导者要消除执法监督人员面对被监督者测评结果的思想顾虑,为他们开展监督工作“撑腰壮胆”;同时还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于构成执法过错的执法人员,要排除干扰,严格追究其执法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