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广东省2004年将安排25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其中,四十岁至五十岁人员再就业6万人,力争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百分之3.5%左右,并全面实现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社保政策要更加完善。
9. 2004年广州劳动保障工作的目标包括:力争全年新增工作岗位20万个;确保下岗失业工人再就业率达60%,“4050”人员再就业率达50%以上,零就业家庭一人以上就业率为9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再就业率为60%以上;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5万人,实现就业转移3.5万人;技校招生1.9万人,培训鉴定考评技师2000人,高级技师1000人;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保险金按时足额100%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继续保持在90%以上;劳动仲裁结案率达95%。
10. 2003年,汕头 市城市人口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新增城市就业岗位6.5万人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3‰以内。
11. 到2003年底,贵阳市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5.2万个,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486.38万元,减免收费116.1万元,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200万元,加大了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发放失业保险金2100万元。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65万个,解决城镇失业人员就业2.2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2万人(其中“4050”人员56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1.03万人。加强了市区劳动力市场和社区劳动保障所的建设,在71个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所;完善了低保措施和工作体系,全市共发放低保金4700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加大了对18个重点贫困乡449个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力度。
12. 2003年,广东省城镇净增就业岗位、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及培训再就业率均超过计划,职业技能鉴定覆盖面及技校招生人数再创新高。广东省2003年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710元,较上年增加55元,增长8.4%,全省共有近46万人领取了失业保险金,支付失业保险待遇13.2亿元。全年共检查了14.3万户用人单位,为80万劳动者追发工资近7亿元,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2.85亿元。
13. 来自北京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资料显示,2004年全市城镇劳动力供给总量451万人,其中,城镇新增劳动力为22.1万人,失业人员总量将达到27万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14. 2004年北京市有关部门加大了就业制度的改革力度,将试行城镇和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统一登记、分别统计就业、失业指标的办法,改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的环境。与此同时,城镇就业与失业登记制度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对“农转居”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均进行失业登记,建立外来劳动力就业登记备案制度。
15. 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和技能型人才培养是广东2004年社保工作的四大重点。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对今年广东省劳动保障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加快建立城乡统筹就业制度;以国家实施高技能人才发展为契机,加强技工教育、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增强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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