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公开招聘宿迁技师学院、宿豫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简章
为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迁技师学院、宿豫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宿豫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学士学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
(二)近三年来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三)本科学历及以下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工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专业对口;
(五)无计划生育问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宿迁技师学院、宿豫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如无毕业证可凭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各类资格证书、业绩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5寸生活照片1张。往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体检前还需提供当地县(区)计生局出据的计划生育证明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在职人员报考前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6月28日—6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宿豫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二)考试。
考试分说课(含答辩)和面试(含技能操作)两部分,说课(含答辩)和面试(含技能操作)同时进行,分值各为100分。说课(含答辩)成绩占50%,面试(含技能操作)成绩占50%,以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说课和面试均需在及格分以上)。
说课和面试时间:7月2日上午8:0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由区人事局、教育局共同组织。根据说课、面试总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岗位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计生等原因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为7月4日上午7:00在区教育局大楼前集中。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事局、教育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五)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对公示通过人员由区人事局和教育局办理具体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一年后方可流动。
五、工资待遇
聘用后,享受同类人员的待遇。
六、纪检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由区人事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任何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区人事局纪检组0527-84456677
区教育局纪委0527-84492616
宿豫区人事局宿豫区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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