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铁路建设办公室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报请区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
二 、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貌端正,具有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意识,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社会道德观念,具有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的精神,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协调能力强;
2、年龄条件: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铁路工程专业。
4、具有五年以上铁路相关工作经验。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09年5月21日上午9:00—下午5:00
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槐树路88号)
所需证件、材料:应聘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若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数3倍的,取消招聘指标数。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见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公告。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四)附加分
具有铁路预决算证书的加3分。
(五)体检
面试后,笔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70%与附加分之和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的2倍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淘汰。
(六)考核
考核对象根据总成绩在体检合格者中按招考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由体检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七)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在考核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区铁路建设办公室87669855,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电话:87668154,江北区人事局电话:87668183
本简章由江北区铁路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