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13号)、《关于加快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意见》(苏组通〔2009〕12号)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决定选聘33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中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够如期毕业;
2、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5、身体健康。
二、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从2010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本市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七)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直接报到市。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在省内一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考生在报名时要在有关信息栏内注明下列内容:
在“政治面貌”栏如实填写是否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在“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如实填写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和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情况。
不注明上述内容的报名时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0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6∶00。
报考人员在24小时后可通过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凡参加考试人员,报名费用将统一退还。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填写是否服从本市调剂,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4月21日-25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选聘办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8-85826670)。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9∶00-11∶30。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选聘办研究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选聘计划、考生政治面貌等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考察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一)面试考察。面试考察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面试考察前对拟参加面试考察的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非中共党员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办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办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等。
(二)体检。根据面试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的面试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每人须缴纳300元保证金。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选将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和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县(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录用的人员已与其他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退还体检保证金。
七、本简章由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选聘工作特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选聘办:0518-85812235、85804289、85812653
监督举报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518-12380
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