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北京市 |
面向应届生:2008/12/23-12/29 面向在职人员:2009/9/中下旬 |
面向应届生:2009/2/21 面向在职人员:2009/10/中旬 |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 |
青海省 |
招警:2009/4/5-4/7现场报名 其他系统:2009/7/10-12 |
招警:2009/4/25-4/26 其他系统:2009/8/1-2 |
招警:申论(占笔试成绩的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其他系统:内容:申论(占笔试成绩的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 报考藏汉、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职位的考生,申论第二问必须用民族语言文字作答,否则不计分,按未达到职位条件要求处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
云南省 |
2009/6/17-6/27 |
2009/8/29-8/30 |
本次笔试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门科目,这两门科目的考试范围以《云南省2009年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申论》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200分,总计300分。录用公安人民警察(不含安全、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森林公安)的岗位,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除以上三门笔试科目外,各地自行加试的笔试科目无效。 |
贵州省 |
2009/6/2-6/8 |
2009/7/12 |
招考职位分A、B、C三类。A类为综合管理类职位,B类为具体执行和操作职位;C类为计算机、会计、外语等专业技术职位。具体分类详见职位一览表。各类职位笔试科目和分值如下: |
山西省 |
2009/5/15-5/24 |
2009/6/13 |
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有关内容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
新疆区 |
网络报名2009/5/27-6/2 现场报名2009/5/26-6/1 |
2009/7/11-7/12 |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法官、法官助理、检察官、检察业务部门科员职位的人员需加试《法律专业知识》;报考司法警察和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取得HSK6级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 |
吉林省 |
2009/5/5-5/11 |
2009/5/30 |
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长春市所辖区)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和《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只考《申论》(乙)和《农村工作常识》。此外,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须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考生,须加试《监狱、劳教专业知识》。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参加《申论》科目考试时,可以使用所报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文字答卷。 |
甘肃省 |
2009/5/10-5/25 |
2009/7/4-7/5 |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法院、检察院、监狱系统的加试《法律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的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税务系统的加试《税务基础知识》;报考工商系统的加试《工商基础知识》。各科均实行百分制。 |
安徽省 |
2009/5/7-5/13 |
2009/6/14 |
1、各级机关中从事计算机、法律、财会、药学、税收、公安、外语等专业性较强工作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 2、各级机关中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其它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3、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专项用于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
宁夏区 |
2009/4/20-4/30 |
2009/5/23 |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值各为150分。 |
西藏区 |
2009/4/8-4/15 |
2009/4/26 |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
天津市 |
2009/4/7-4/13 |
2009/4/26 |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市级机关和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如没有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也没有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需加试外语(英、日、俄语任选一种)。外语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但需达到60分合格标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和专业考试。 |
湖北省 |
2009/3/29-4/5 |
2009/4/26 |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警察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
陕西省 |
2009/3/25-3/31 |
2009/4/26 |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
四川省 |
上半年:3/22-29报名 下半年:11月 检察院系统招考单独举行,时间初定为8月。 |
上半年笔试时间4/26 下半年笔试时间11/22 检察院系统招考时间待定 |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占70%,《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35%。 |
新疆区 |
2009/3/23-3/29 |
2009/4/18-19 |
公共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 |
广东省 |
2009年3月31日前发布公告,2009/4/1-4/7 |
2009/4/26 |
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和申论,法检职位加试法律基础知识。 |
湖南省 |
2009/3/16-25 |
2009/4/26 |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
广西区 |
2009/3/1-3/10 |
2009/3/28 |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
内蒙古 |
2009/2/10/-2/25 |
2009/3/22 |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三科。 |
黑龙江 |
2008/9/10-9/20 |
2008/11/1 |
一般职位考行政和申论;公安部分职位加试《公安专业基础知识》;司法部分职位加试《监狱劳教专业知识》;检察部分职位加试《检察专业知识》,法院部分职位加试《审判专业知识》。 |
江西省 |
2008/11/10-11/19 |
2008年12月13-14日 |
县以上及乡镇选录生职位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和申论,乡镇非选录职位公共科目为行政。 |
浙江省 |
2008/12/27-2009/1/3 |
2009/2/21 |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和《农业农村工作知识》,满分均为100分。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
上海市 |
2008/12/4-12/13 |
2008/12/27-12/28 |
公共科目为行政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等六大类 |
深圳市 |
2008/10/31-11/13 |
2008/11/23 |
公共科目为行政,申论或行政执法知识 |
江苏省 |
2009/2/20-2/26 |
2009/3/22 |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三科; |
重庆市 |
2009年举行一次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待定。 |
2009/9/13 |
A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B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C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
福建省 |
春季2008/12/25-2009/1/5 |
春季2009/1/19 |
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招考简章》中各职位将标明A或B类别。 |
山东省 |
2009/2/18-2/22 |
2009/3/15 |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新疆区 |
2009/3/23-3/29 |
2009/4/18-19 |
公共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 |
广东省 |
2009年3月31日前发布公告,2009/4/1-4/7 |
2009/4/26 |
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和申论,法检职位加试法律基础知识。 |
湖南省 |
2009/3/16-25 |
2009/4/26 |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
广西区 |
2009/3/1-3/10 |
2009/3/28 |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
内蒙古 |
2009/2/10/-2/25 |
2009/3/22 |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三科。 |
黑龙江 |
2008/9/10-9/20 |
2008/11/1 |
一般职位考行政和申论;公安部分职位加试《公安专业基础知识》;司法部分职位加试《监狱劳教专业知识》;检察部分职位加试《检察专业知识》,法院部分职位加试《审判专业知识》。 |
江西省 |
2008/11/10-11/19 |
2008年12月13-14日 |
县以上及乡镇选录生职位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和申论,乡镇非选录职位公共科目为行政。 |
浙江省 |
2008/12/27-2009/1/3 |
2009/2/21 |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和《农业农村工作知识》,满分均为100分。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
上海市 |
2008/12/4-12/13 |
2008/12/27-12/28 |
公共科目为行政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等六大类 |
深圳市 |
2008/10/31-11/13 |
2008/11/23 |
公共科目为行政,申论或行政执法知识 |
江苏省 |
2009/2/20-2/26 |
2009/3/22 |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三科; |
重庆市 |
2009年举行一次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待定。 |
2009/9/13 |
A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B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C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
福建省 |
春季2008/12/25-2009/1/5 |
春季2009/1/19 |
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招考简章》中各职位将标明A或B类别。 |
山东省 |
2009/2/18-2/22 |
2009/3/15 |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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