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泰州市市直学校招聘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分学科专业进行。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填报应聘职位志愿。报考人员一律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2张。笔试报名费100元。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5日,9:00-16:00(中午不休息);报名地点在泰州市教育局103室(泰州市鼓楼南路366号)。
(三)学科知识笔试
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在泰州教育网上公布考生成绩。笔试时间定于5月9号日上午9:00-11:30进行,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实行同分跟进原则。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由教育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届时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与专业技能加试
1.面试主要考核中小学教师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时间:5月16日,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用说课形式(含答辩),说课时间为20分钟。体育、音乐、机电、电子和财经学科在面试后加试专业技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或实际操作能力。
3.面试结束后,无专业技能加试要求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有专业技能加试要求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面试和专业技能加试总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得聘用。
(六)公开选岗
根据考生总成绩(同分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如仍相同,再组织一场面试决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应聘岗位。如有空缺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七)体检
体检执行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的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是否替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学校及教育部门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九)聘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与专业加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泰州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照《泰州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规定》的要求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