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国家重点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
二、招聘条件
应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二)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
(三)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35岁以下,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40岁以下。
(四)应届高校毕业生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应具有国家重点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从事图书、财务、卫生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应为本科学历(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正式录取,成绩达到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上,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其中护理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正式录取);有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并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社会流动人才,应为全日制本科(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正式录取,成绩达到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对教学科研水平高、成果突出的特殊人才,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五)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视力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三、报名和审批程序
(一)报名方式:1、邮件;2、电子邮件;3、参加招聘会。
(二)报名材料:1、《解放军理工大学文职人员报名表》;2、身份证、在职人员工作证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总表)复印件;4、本人简历及相关水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5、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三)审批程序:
1、条件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
2、考核:采取面试、笔试、答辩评审、试讲等方式,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及学术技术水平。
3、政审和体检:组织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
4、审批:根据考核、政审和体检结果,提出初选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审批确定聘用人员。
5、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文职人员的工资报酬参照南京市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军队服务津贴;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房租补贴参照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照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落户及其配偶子女随迁按照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五、管理
文职人员一经聘用,需参加为期不少于1周的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培训。首次聘用的文职人员,合同期限为1年的,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限为3年的,试用期为6个月。文职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军队有关文职人员管理的法规、制度和大学的有关规定。
六、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或寄至学院干部部门,并在信封上或电子邮件主题栏注明“应聘”字样。联系方式为:
(1)解放军理工大学指挥自动化学院:通信地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89号政治部干部办,邮编:210042,联系人:戴剑峰,电话:025-80826547,13655171058,E-mail:davismmy @163.com。
详情请登录网站:http://www.njrsrc.com或http://www.ust.com.cn或http://www.wzry.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