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提高公务员的行政效能,镇江市决定从2010年1月开始,实行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与工作性津贴挂钩,加大公务员激励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提出,市(区)级机关在职人员每月按平均工作性津贴的30%提取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各部门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称职以上等次人员全额发放;优秀等次人员增发10%;基本称职等次人员减发50%;不称职等次人员不发放。不进行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人员不发放,考核年度内受警告处分人员,减发50%。各辖市考核与工作性津贴挂钩,可结合市里做法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