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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务员考试法律专项训练七
时间:2009-11-09 10:47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www.jsgwyw.org 点击:

四、论述题 

试述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参考答案:

四、论述题 

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民事主体,因而它必须具备法定条件,这些条件是根据法人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客观要求,包括物质上的要求和组织上的要求以及保护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要而规定的。法人条件:①依法成立,包括成立不得违反法律和成立必须符合法定程序。②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其履行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保证。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表示法人性质或特点并与其他法人相互区别的标志,同时法人要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也必须有自己的名称。法人的组织机构包括法人的管理机构和业务活动机构,这是法人必须具备的组织条件。法人的场所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所在地,它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空间条件。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包括三重含义,一是法人必须承担民事责任,二是法人的债务只能由它自己承担,三是法人必须有能力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以上四个条件法人才算合法。


    关键词: 专项   训练   法律   考试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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