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学生工作需要,现补充招聘学生辅导员两名。
一、招聘条件
1、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中共党员,大学期间有学生工作经历和经验,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4、热爱辅导员工作,关心学生成长,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思想素质好,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奉献精神;
5、身心健康。
二、聘用办法及待遇
学院对所有引进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人事关系由江苏省人才中心南航分中心代理,办理相关保险。
聘用后实行以岗定薪。
三、招聘方式
1、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凡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向我院人力资源处报名。
2、报名者需提交个人简历、成绩单、相关证件及证明。
四、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9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人力资源处徐老师电话:87190000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航金大道99号邮编:21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