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录用星级高中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录用原则:
录用新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
2、具有报考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师工作。
三、录用学科和要求: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招录学科计划详见附件1)。面向2007年以来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选录。被录用者全部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管理,办理入编手续。
四、录用程序和要求: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20日至8月22日。
(1)应聘者于8月20日至8月22日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到盐都区教育局四楼413室报名(盐都新区日月路1号),填写《盐都区2009年录用新教师报名登记表》和《盐都区2009年录用新教师审查表》,并交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凡报名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3比例的学科不开考。
(2)2009年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过正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奖励、校级及以上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给予加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应聘者在进入面试时需填报《盐都区2009年录用新教师加分明细表》,同时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加分细则见附件2)。
(3)根据苏价费函[2007]146号文件精神,应聘者报名时需交笔试费100元。
2、审查。区教育局、人事局负责对应聘者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在盐都教育网和盐都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应聘者于8月23日上午8:30—下午4:00持身份证到区教育局413室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
3、笔试。笔试由区教育局和人事局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50分,主要考查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试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参照高考要求组织,自带相关文具,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笔试成绩必须达90分,并依据笔试成绩按各学科录用计划数的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为了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力度,凡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应聘星级高中,由区人事局和教育局根据计划要求确定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
4、面试。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不得被列为初步人选。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方式,面试者凭身份证参加,面试内容为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教材由工作人员提供,报考人员不允许带教材。根据苏价费函[2007]146号文件精神,凡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
5、确定初选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40%和加分的10%计算总分,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人选(有研究生报名参加的学科,将根据面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人选,若有硕士研究生未入围,仍按上述办法确定初步人选),并在盐都教育网和盐都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及初选人员名单。
6、体检和政审。初选人员的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政审工作由区人事局和教育局共同负责。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从未录用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7、公示。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
8、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由区教育局发放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必须在接到录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录用资格自动取消,并从未录用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2006]84号)有关规定,录用单位必须与录用人员签订录用合同,人事档案转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录用关系,合格者续签录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聘期为三年一聘。
咨询电话:(0515)88426227(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15)88116005(区纪委信访室)
盐都区教育局网站:www.ydjy.net
盐都人事人才网站:www.ydrsrc.gov.cn
附件:1、盐都区星级高中2009年录用新教师计划数
盐城市盐都区人事局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0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