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9-2010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推荐选拔工作近日启动。
推荐人选条件要求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岗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8周岁(含);具有2年以上高校或中学教龄、从事对外汉语(专兼职)、中文、外语、教育等课程教学的教师及普通话测试员;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较熟练地使用外语进行日常生活和工作交流。申请人材料寄送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加盖公章后汇总统一寄发国家汉办,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3月13日。国家汉办拟定于4月中旬举行复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国外任期一般为2学年或根据双边协议规定期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