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技校招生政策:招生对象增加四类人员
据悉,去年全省技工院校就业率达到95.6%,南京市技校生就业率达99.1%。高就业率显示了技能的竞争力,因此今年全省技工院校将扩大招生面,为广大求职者提供培训。今年全省计划招生11万人,南京市计划招生1.5万人。
省劳动保障厅培训处处长杨志霞介绍,今年招生对象将增加四类人员,分别是:返乡农民工、困难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包括登记失业的大学毕业生、留在城里的失业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包括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并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措施。
其中,今明两年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年龄在28周岁以下,学历在初中以上,有求学愿望的,可“免试”进入技工院校2年制技工班就读,经考核合格后,可取得职业资格证和毕业证。
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可参加技校“劳动预备制培训”,原则上初中生培训1年,高中生培训半年,取得《就业培训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1200元、600元的培训补贴。
贫困农户家庭中初高中毕业后未就业的往届青年,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接受教育,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在享受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基础上,省财政再增加补助1500元,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就业。
从2008年冬季开始,凡我省接收的城乡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专业士官都可以参加技校两年的“免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士兵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按每人每年7500元的学费、生活费给予补助。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按每人每月750元的学费、生活费给予补贴。
另外,根据中央和省文件精神,今年秋季,技校将对农村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就读。
南京市技校招生政策:今年招生实行“六放开”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处长刘兴国介绍,今年南京市招生政策实行“六放开”。即招生计划放开、户籍放开、学历放开、年龄放开、在职或婚否放开。也就是在招生对象上,不受户籍、学历、年龄、在职或婚否的限制。
具有初中学历、22周岁以内(含)学生纳入技校3年制中级技工班或5年制高级技工班学历教育;具有高中学历、24周岁以内的学生纳入技工院校3年制高级技工班或5年制技师班学历教育;初中以下学历、在职、已婚或年龄超过24周岁的各类人员纳入技工院校6个月到1年制(脱产或业余)的劳动预备制教育。
同时,南京市实现了四个“首次”:率先在全国推行常年招生,分春、秋两季注册,给更多的适龄青年创造“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机遇;首次提出学生“入学等于就业”的思路,新生入学后签订就业协议;首次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分段完成学业;首次将短期培训纳入技工院校招生计划,促进社会各类人员上技校、学技能、实现技能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