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请注册〗〖请登陆〗 |山东公务员网| 江苏公务员网|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新闻资讯 公务员招录 最新招聘 考试资料 报名查分 在线咨询 教材中心 考试论坛江苏公务员

资讯搜索: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热点解析 >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可享相应补贴政策
时间:2009-05-07 13:19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本站原创 点击:
第一批发布的岗位目录共分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基层农业服务、基层医疗卫生、基层文化科技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基层市政管理、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以及其他等9大类领域,包括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单位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农业、扶贫开发、医疗、卫生、保健、防疫、文化、科技、体育、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托老、养老、托幼、助残、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养护等相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的50种岗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当作一项紧迫任务和长期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精神,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

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开发和购买各类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要结合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认真做好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的推荐、推广,安排一批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困难毕业生上岗就业。

据介绍,这批岗位目录是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收集、整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继续对各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工作进行跟踪了解,适时推出新的岗位目录。


    关键词: 高校   毕业生   就业   补贴   政策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