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江苏省财政厅研究拟定的《关于促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后下发。
根据《意见》,今后4年内,除农业保险扶持政策外(另有预算),江苏省级财政将每年安排不少于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和支持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根据《意见》导向,积极开拓农村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将享受包括政府财政性资金存款在内的诸多优惠政策。
江苏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财政政策的激励,形成一个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防风险、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了17条具体扶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其覆盖面之广、4年共20亿元的资金扶持力度等亦在全国仅有——措施优惠省级层面已最大化。
“弹丸之地的荷兰为何能一度称霸世界,那就是最先发现并运用了资本市场的力量。”《意见》执笔者、江苏省财政厅外经金融处处长张作雄认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发展农村经济的核心是农村金融。
“简单并复杂”的两万贷款
一个星期前,江苏兴化市戴南镇经营电动自行车的个体户鲁宝明意外接到了当地劳动部门的电话,“你的两万元贷款批下来了”。
放下电话,鲁宝明心里却有着说不出的味道。
2007年5月,双双下岗的鲁宝明夫妇从亲朋好友那里借来5万元,当年9月,又向当地农信社申请了2万元小额下岗再就业贷款,在镇上开起了经营电动自行车的小店。
第一次申请2万元的贷款“简单并复杂”。除了要提供下岗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证明外,还必须要有“担保人”——担保人必须是公务员。鲁宝明拜托一位远房亲戚解决了担保问题。
两万元小额贷款,期限1年,半年结算一次利息(利息共1401.3元)。“这些都没有问题。”鲁说,“两万元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我很珍惜这个机会。”事实证明他的小店经营不错,还雇佣了两名员工。
到2008年9月,在贷款期限还有12天的时候,鲁宝明提前还了贷。但当他提出再续贷的时候,对方却回答说“不能贷了”。
在2008年9月之前,货币政策并不宽松的宏观形势下,各种信贷指标从紧控制,当地农信社没有可供放贷的指标。
戴南镇是江苏苏中地区第一大镇,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不锈钢产业的快速发展,江苏省先后将周边的数个乡镇并入戴南。
“当时支持个体户的小额贷款总量只有200万,对于整个镇来说杯水车薪。”戴南镇政府一位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江苏省财政厅的调研发现,农村金融需求方最为迫切的需求首先是融资的可获得性,其次才是融资成本的高低。
“种种迹象显示,农村信贷需求非常旺盛,可是在现有的农村金融市场上无法得到有效满足,获取金融的渠道极其有限。”张作雄表示,“金融机构太少了。”
因此,各种服务于有限地域、经营方式灵活、直接面对农户个体、自主定价但服务方便快捷的中小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是江苏省财政厅认为“可能是解决农户小额信贷最有效的发展方向”。
《意见》由此首先明确鼓励现有金融机构的自身拓展,对经金融监管部门和省政府授权部门批准组建的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开设的信用合作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省财政按其已到位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其为农服务业务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营业税给予50%的奖励等。
本报记者获悉,《意见》起草于2007年,历经2年才正式出台,考虑到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最终出台时又补充了部分条款。
张作雄表示,比如在农村担保体系上,江苏省财政将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建立省级再担保体系,以及在农产品保险上,财政对保险金额加大补助力度。
“目前一个重要的考虑是,鼓励县乡设立为农服务的担保机构,鼓励现有担保机构积极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省、市两级重点建立再担保体系,为基层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支持,分担其风险,扩大其再担保能力。
此外,为适应当前就业形势,新增加的内容还有鼓励金融机构对农民创业予以贷款扶持,江苏省财政将按基准利率的50%结算贴息资金。
鼓励银行“下乡”
“我们的目的非常明确,着力点就是放在促进农村金融供给的扩大上,就是要通过财政杠杆‘刺激’更多的金融机构到农村去。”张作雄对本报记者强调,随着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和扩大内需政策的落实,农村金融市场正加速发育成长,农村金融市场必定将是各种金融机构相互争夺的战场之一。
截至2007年底,江苏共有县域以下金融机构网点5881个,占全省所有金融机构网点的52%。其中,农信社网点3167个,占县域以下网点53.85%。
在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主体中,农信社与邮储机构在江苏每一个乡镇都有网点,现有部分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在苏南乡镇,苏中苏北偏少。
除网点外,考察农村金融发展另一个重要参数在于涉农贷款量和所占贷款总额比例。
即使是经济较发达的江苏,自1999年开始,尽管涉农贷款逐年递增,但仍不能与全省信贷规模总量的增速保持同步。
江苏省财政厅统计发现,2007年底,全省各项农业贷款余额846.9亿元,仅占总量的3.64%,其中真正面向农户的贷款仅为567.1亿元,占比仅为2.44%。
涉农贷款增速长期低于贷款总量增速,近年来差距还在继续拉大。
就目前农村金融提供方看,主要以农村信用社以及由其改制的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为主体力量,仅在江苏由三者提供的涉农贷款在2007年就占到94.85%
然而农信社在农村金融的主体地位是由于其他金融机构主动撤离农村而被动形成的。
“目前来看,农信社的问题在于风险控制,缺少现代化银行的服务和发展。”长期关注农村金融发展的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陆岷峰表示。
事实上,金融机构在县域以下网点的撤离,在银行市场化之后,根本原因在于“没钱可赚”。即使是曾经作为农村金融最重要供给方的农业银行,不仅网点在逐步减少,并且县级农行的信贷审批权被上收。
至于邮储以及其他商业银行,事实上成为了农村资金外流的“抽水机”,并将其转向城市工业领域。
针对此,《意见》规定,在县以下地区新增设的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江苏省财政将给予30万-50万的一次性开办费补助;同时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按当年新增涉农贷款的2‰给予风险补偿。
而考虑到区域协调,对于向苏北地区投放水平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江苏省财政将给以向苏北投放新增额的0.3‰给予奖励。若银行帮扶苏北1011个贫困村的,将按基准利率的50%对其奖励。
另一措施在于鼓励苏南金融机构入股或并购苏北农村信用社。
不过,考察17条具体措施,真正吸引各银行兴趣的在于,“对于涉农贷款较多、增幅较大的金融机构,在省级财政性资金的存款方面给予支持”。
“财政性资金的好处在于量大、稳定、利息成本低等特点,是最受银行欢迎的资金之一。”一位银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财政性资金在银行资金总量中占比大小是衡量一个银行与地方政府配合程度的重要标志。江苏是财政大省,去年财政总收入超过7000亿。
“这主要是行政性手段是否真正体现并实现了市场的意图,形成一种最佳的配合,因为很多财政引导与促进的职能只是外因,能否促成各金融机构按财政意图去运作还是要依靠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和经营理念。”陆岷峰分析表示。
引导地下金融“阳光化”
陆岷峰认为,农村金融资源贫乏,金融机构撤出农村,农村资金大量外流,是市场化的使然。
“由于没有政策支持,目前,商业银行(在农村)无利可图。”张作雄表示。
在农村金融体系薄弱的情况下,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投入,或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逐步形成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体制。
南京大学商学院一位专家向本报表示,江苏此举很明确,那就是“财政可以适当给钱‘刺激’金融机构,引导其进入农村的积极性。”
由于短期内大量增加金融机构网点并不现实,因此,有观点倾向于给予地下金融合法化外衣,以弥补农村匮乏的金融供给。
而本次出台的《意见》释放出些许松绑的信号。
《意见》规定,在坚持管理体制不变、县级联社法人地位不变、为农服务宗旨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企业法人入股的银行”。
虽然有着“3个不变”的前提,但“这意味着,地下金融有机会走上地面。”陆岷峰表示。
江苏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认为,《意见》客观上起到促进和规范地下金融合法化的效果。
不过在当前,自然人等法人参股金融机构依然有着政策性限制。比如,目前成立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涉农金融机构,还有较高的准入门槛或数量上的限制,这一方面囿于监管能力的限制,同时也囿于金融风险性。
对此,张作雄出言谨慎,他对本报记者表示,这一大方向肯定是值得鼓励的,也是正确的,但“当前具体实施办法尚未出台,省厅将会同省府金融办以及金融监管机构另行制定。”
他的解释同样也适用于《意见》中关于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条款。当前法律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的规定中,并没有“资本运作”的内容。
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是一个系统性过程,不仅要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同时也需要各级地方政府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