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3.25”事件。 因海南省东方市感城镇感城村一名初中学生被打,导致3月23日村民打砸烧感城镇政府和边防派出所,紧接着3月25日感城镇感城村和宝上村数千群众又发生大规模械斗,酿成一死六伤的惨剧。在“3.23”事件发生后,3月24日,当地一新闻发言人曾表示,“事态已基本平息,群众情绪稳定”,但迅即又爆发了“3.25”事件。
事件二:躲猫猫事件。2009年1月28日,李荞明涉嫌因盗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并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第9号监室,羁押期间,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以各种借口对李荞明多次用拳头、拖鞋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胸部多处受伤。
2月8日下午17时许,张涛、普华永等人又以玩游戏为名,用布头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身上有两处骨折,普华永再一次猛烈拳击后,致使李荞明撞墙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李荞明于2月12号死亡。法医鉴定的结论是,李荞明系多次钝性外力打击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也就是说,这是一起在押犯罪嫌疑人,以“躲猫猫”为名,殴打,施暴,致使李荞明身亡的事件。李荞明身亡后,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为逃避责任,逃避法律的制裁,编造了李荞明在游戏中不慎自己撞墙死亡的事实,而且订立了攻守同盟,对抗侦查。普宁县公安机关在没有深入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公布了李荞明是在游戏中不慎死亡的情况,是极不负责任和极不慎重的。也正因为如此,普宁县公安机关有关领导和看守所有关领导受到行政处分。
事件三:出租车罢运事件。2008年11月3日,重庆市主城区8000多辆出租汽车全城罢工。7日,湖北省荆州市数百辆的士集体停驶。10日,上百名海南省三亚市出租车司机停止营运。同一天,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上百辆出租汽车集体罢运。18日,部分“挂靠”在云南大理交通运输集团的个体客车司机集体罢运,造成大量乘客滞留,全州的县际客运秩序一度濒临瘫痪。20日,广东汕头1000多辆出租车罢运。
事件四:甘肃陇南事件。因对陇南市行政中心搬迁存有疑虑,2008年11月17日,当地三十多名拆迁户集体到市委上访,随后大量群众聚集围堵市委大门,并转变为打砸抢烧的突发群体性暴力事件。这起事件共砸烧房屋110间、车辆22辆,市委大院各单位办公设施及其他损失503.8万元。
事件五:云南孟连事件。该县勐马镇胶农因橡胶林产权归属一事多次与当地橡胶公司发生争执和冲突。2008年7月19日,勐啊村5位胶农被警察强行带走,数百名村民手持器械,与警察发生激烈冲突。警察被围困达11个小时,2名群众死亡,41名民警和19名群众受伤,9辆执行任务车辆不同程度损毁。
事件六:贵州瓮安事件。由于该县女学生李树芬溺水身亡,其家人对公安机关的“自杀”鉴定结果不服。2008年6月28日,死者家属在瓮安县城游行,大量群众聚集围堵县政府,后转变为突发群体性暴力事件。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等160多间办公室、42辆警车等交通工具被烧毁,150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
更多详情请查询: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