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本案中,通利酱料厂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包括
A.通利酱料厂的全部财产 B.通利酱料厂租赁的包装设备
C.张某和李某的个人财产 D.张某和李某的家庭财产
【解析】AD。民法通则29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72.“对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判断,依据的是
A.《商标法》 B.《专利法》 C. 《反不正当竞争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解析】C。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商品名称。
73.“一河”牌商标,若要取得商标专用权,应当
A.在产品上标明“一河”牌注册商标 B.申请并得到“一河”牌商标注册
C.连续三年使用“—河”牌商标 D.通利酱料厂组织形态转为有限公司
【解析】B。商标法第3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74.通利酱料厂的“一河”牌蚝油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应为
A.5年 B.8年 C.10年 D.20年
【解析】C。专利法42条之规定。
75.三河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提起的侵权之诉中,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A.侵权人主观有过错 B.存在侵权损害事实
C.侵权行为造成了重大损失 D.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解析】BD。商标侵权不要求主观过错要件;C中“重大损失”表述有误,一般损失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四) 张某、李某、王某(均为中国自然人)欲共同投资生产红木家具。张某现有厂房、设备价值1000万元,李某现有木材价值1000万元,王某拥有红木家具雕刻技艺。
76.若三人投资设立公司制企业,可成立的公司形式为
A. 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 上市公司 D.无限公司
【解析】A。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发起人5人以上,公司法第75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上市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公司尚不为我国认可。
77.若三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金应为
A.10万元 B.30万元 C. 50万元 D.1000万元
【解析】C。公司法第2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78.三人可以投资于公司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的是
A. 厂房 B.设备 C.木材 D.雕刻技艺
【解析】ABCD。公司法24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79.若三人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则三人对外应当承担
A.有限责任 B.无限责任 C. 无限连带责任 D.按份责任
【解析】C。合伙企业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80.若三人成立企业后向银行贷款,银行提出设立担保,则可作为担保的是
A.厂房抵押 B.设备抵押 C.木材质押 D.雕刻技艺保证
【解析】 ABC。担保法第34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第63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券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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