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宏观经济研究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2007、2008、2009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全额拨款)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熟悉本专业研究方法,研究生阶段在导师的指导下能出色完成本专业的相关研究课题。曾参加过省重点课题(区域经济、产业经济等)研究,并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获得过省级或省级以上成果奖励。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5月26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zap@zjzw.net),请应聘人员对照上述条件,不符合者勿报。如符合,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于2009年5月26日前发至电子信箱(zap@zjzw.net)。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江苏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通过资格审查以后领取准考证时,带上述原件用以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由江苏省宏观经济研究院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报考职位的面试,面试按照江苏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等一定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391800
联系人:方敏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391058
联系人:舒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