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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招录简章规定,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6: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请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09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白下区洪公祠1号)领取体检通知,如有不能按时领取体检通知的考生,请打电话02584420257联系。否则作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南京市公安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