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考察公告
按照《扬州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规定,现将通过考试(笔试、面试)的考生按1︰1.2的比例确定为考察人选(名单附后)。
市选聘办近期将统一组织县(市、区)选聘办到有关高校进行考察。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将按1∶1的比例组织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扬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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