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科技部等五部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9]9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在我校承担的科研项目中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原则上为“211工程”建设高校培养的应届博士、硕士和本科优秀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心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要求。具体项目所需人数和专业、职位、英语及计算机水平等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提交申请。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应聘科研助理申请表》(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发送至南京农业大学人事处人才中心电子信箱,E-mail:rczx@njau.edu.cn。
2、学校审核材料并组织招聘。
3、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4、签订服务协议。
联系人:秦福臻
联系电话:025-84395130
南京农业大学人才中心
200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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