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需求
二、招聘要求:博士35岁以下、应届硕士毕业生30岁以下
三、对补充教师的有关待遇:
1、住房待遇及补贴:具有博士学位的补充教师,若购买校外商品房,可享受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其额度为:师资紧缺专业20万元,非紧缺专业12万元。
2、科研项目启动费:科研项目启动费标准为:博士理工科6万元、其他3万元。
3、收入待遇:补充教师到校工作后,除执行国家、江苏省制定的工资政策和补贴外,还享受岗位津贴,标准为:博士1.8万元/年,从第三年度起正常参加校内岗位津贴评定。
4、说明:
①如果夫妻双方都为博士研究生的,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不重复计发,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科研启动费可分别计发。
②来校的博士,在购校外商品房前,由学校提供临时过渡房(在有房源情况下)或过渡期租房补贴600元/月,过渡期为1年。
③引进的博士,在正式报到后可报销三次单程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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