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经市人事局批准,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教师,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符合教学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本科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教学岗位要求的专业(招聘专业、人数及条件见附表),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试讲、面试答辩及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级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缴考试费100元。
报名时间:2009年8月19日至2009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办公室(淮安市楚州区湖心寺路18号)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发面试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试讲和面试答辩分别为60分和40分。试讲内容为随机选择本专业主干课程中的某一章节,面试答辩内容主要是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试讲时间20分钟、面试答辩时间15分钟,试讲结束后即进行答辩。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时间:2009年8月22日(星期六)上午8:00开始。
考试地点:学校教学楼。
(四)体检与考核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公示
试讲和面试答辩成绩及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政府人事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后,在政府人事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本校同等人员待遇执行。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另行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8367121385981491
本简章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7-85981188)。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二○○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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