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初步确立公务员交流轮岗的长效机制
6月25日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委、市政府获悉,《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草案)》日前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这标志着合肥市直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交流轮岗的长效机制初步确立,公务员任职将告别“一岗定终身”。
该草案明确,公务员转任是指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岗位任职。公务员转任的形式包括三种,即公务员在不同部门之间跨部门转任,在同一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部门内转任,以及包括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监狱劳教系统在内的系统内转任。
据悉,合肥市公务员跨部门转任与系统内转任将分为两种方式:一是集中办理,每两年组织实施一次;二是日常办理,是指除集中实施外,因任职回避等特殊原因需要跨部门转任的,由各部门随时按程序提出,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为解决公务员“一岗终身制”带来的种种问题,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合肥市去年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基层公务员岗位交流与轮换,全市82个市直部门的1632名公务员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交流轮岗面占市直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总数的25.8%,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延伸到了基层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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